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環保自然葬──以綠色向世間告別

不執著,就是給大地最好的禮物

色身,只是我們此生神識暫留的居所,
死亡,也不過是生命循環的必然現象,
以最無垢的方式回歸自然,
就是對大地眾生慈悲心的展現。

林鍾妏

 

落紅不是無情物,化作春泥更護花。         ──晚清‧龔自珍

 

當生命的花朵已然綻放後,面對枯萎凋謝的剎那,你是否曾經思考過自己生命的落幕方式?面對人生的最後一個選擇,若能以利益眾生的慈悲心畫下句點,將使自己的生命價值更為圓滿。

 

2006年,台灣的藝術、政治界有二位名人相繼殞沒,知名舞蹈家羅曼菲與前法務部長陳定南分別在三月和十一月辭世。他們在生前都曾公開表示對於自己的身後事要以最簡單、潔淨的方式完成,因此二人往生後,親友秉其遺願,皆不設靈堂、不設治喪、沒有告別式、遺體儘速火化,過程簡單清朗。羅曼菲的骨灰火化後灑在父親墓旁的松樹下,而陳定南生前遺願是將骨灰灑於蘭陽平原,然因一些事故而變更。無論如何,從他們面對死亡的態度,相信都給予許多人重新思考這個人生課題的契機。

 

聖嚴法師常說:「人的價值,在於奉獻。」無論人生走到了哪一階段,都不要喪失奉獻自己、利益眾生的慈悲心,甚至走到死亡的階段,若能秉持這樣的信念坦然面對,自然不會有恐懼產生。奉獻的願心,落實到人生的死亡大事,值得讓我們思考的是,該怎麼做對這個世界才是好的、對自然環境是有益的,如何留給後代子孫及大地眾生一個更乾淨、美好的世界。

 

 

新時代的殯葬思惟

 

隨著台灣從早期的農業社會邁入工商社會,傳統民間繁瑣的喪葬形式已不符合現代人的生活步調,在日益重視生活品質、自然環保的觀念下,過去傳統鋪張浪費、耗時費力的喪葬方式也隨時代而必須改變。

 

台北縣政府民政局專員王明陽表示,傳統民間喪葬方式所造成最嚴重的問題是土地資源不足,其次還有破壞景觀、能源耗損、環境衛生等,隨著現代社會少子化的趨勢,年輕一輩對於傳統習俗觀念淡薄,台灣早期許多土葬墓漸漸荒無,形成大片無主孤墓,是台灣土地景觀的一大殺手。

 

為解決土地資源等問題,從六○年代左右,政府大力推廣火化入塔,直至八○年代火化觀念已普遍為國人所接受,而這種喪葬方式的確較過往的土葬,更加節省土地成本、時間、資源和金錢。然與時俱進,火化入塔終究是治標而不治本的方式,台灣的靈骨塔氾濫,靈骨塔的「只進不出」,讓空間無法有效運用,形成許多「死塔」,也讓大家開始意識到此一政策該是功成身退的時候。

 

在2003年新頒布的殯葬管理條例中,明言指出為了「符合環保」的世界潮流,台灣的喪葬形式必須走向新的時代思惟,而法條中也明確列入了「樹葬」和「骨灰拋灑或植存」二項,也就是目前台灣所謂的「環保自然葬」。

 

 

台灣的環保自然葬

 

「其實早在新的殯葬法公布以前,台灣早已經有人嚮往並執行環保自然葬,而民間禮儀公司也有與之配合的經驗,這是時代潮流所趨,人的思惟總是跑在法令前頭的!」民間禮儀業者陳淑賢表示,在她三十六年的執業歲月裡,親身感受了台灣喪葬進程的幾個變化,從土葬、火化入塔到自然環保葬,大自然總是會以它的方式來告訴人們應該怎麼做,而人們卻總是礙於傳統與執著被動地改變著。

 

或許,我們可以化被動為主動、轉執著為慈悲,靜下心來關懷自己所居住的土地、身邊摯愛的親友,思考怎樣做是真正利己利他的方式,自然在面對自己的身後事,也能坦然、自主地做出智慧的選擇。

 

 

樹葬

 

「樹葬」指的是在公墓內將骨灰藏納於土中,再植花樹於上,或在樹木根部周圍埋藏骨灰的安葬方式。這種安葬方式不僅保留了傳統文化「入土為安」的精神,也兼具環保概念,讓人體回歸自然,隨土地生態循環再利用。

 

實際執行方式首先必須由委託人(親友)向政府殯葬單位申請通過,受葬者火化後,骨灰必須經過嚴格的「再研磨」過程,使之可溶解在泥土裡。研磨後的骨灰必須裝入易於分解的「環保骨灰罐」中,在政府指定的墓地範圍,由管理員陪同進行穴位挖掘,埋藏覆蓋後即告圓滿。

 

和過去土葬、火化入塔的喪葬費用動輒一、二十萬,土地、空間無法再利用的情形相比;施行樹葬費用只需一至二萬,過程中所耗費的人力、時間也相對精簡許多,更重要的是達到「愛護環境」的心意,減少大地的負擔。

 

台灣目前提供樹葬服務的地點,台北縣市有木柵富德公墓、新店四十份公墓;高雄有深水山公墓、旗山公墓;宜蘭縣有員山福園;台中市有大坑歸思園;屏東縣有林邊第六公墓等。其他縣市如新竹市、彰化市與南投縣也正進行規劃中。

 

 

骨灰拋灑或植存

 

即一般所謂的「海葬」和「灑葬」。「海葬」指在政府畫定的海域內進行骨灰拋灑;「灑葬」則是指在一般公園、綠地、森林等適當場所,由政府畫定一定區域,於其上進行骨灰拋灑或植存。

 

海葬在鄰國日本早已行之有年,它不需要利用任何的土地,對於地狹人稠的地區是很有利的喪葬方式,尤其台灣四面環海,推行海葬是相當理想的。台北市政府自2003至2006年間已舉辦過四次聯合海葬,至今更擴大北縣市政府合辦;許多民間禮儀業者也接受承辦個人海葬。

 

海葬的申請流程大致與樹葬相同,唯實施地點須向出海港口的縣市政府申請,並接洽船隻,以水溶性環保宣紙包覆骨灰,於指定海域離防波堤六千公尺外進行拋灑。施行一場個人海葬的費用大約一萬至二萬之間,當然費用會隨船隻等品質不同而有異,但整體時間、資源和費用仍比傳統喪葬方式精簡許多。

 

灑葬目前在台灣較少為人接受,一方面台灣人普遍仍將骨灰認知為「死者遺體」,充滿忌諱和恐懼,因此目前施行區域常與墓地規畫在一起。未來在台北市陽明山和台北縣金山(法鼓山世界佛教教育園區內),都希望以成立「生命紀念園區」來推行灑葬概念,改變國人對死亡的觀念,體會在大自然中生死無別,只有動人的寧靜與美景。

     
        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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