Q:
我是一個天生失聰的人,因此,常常有人說我是因為前世做了很多壞事、種下惡因,今生才會受這種果報。
對於這種「業障果報」的說法,不知佛法如何來看待身體殘障者?
A:
「佛法講因果,是包含了過去、現在、未來三世因果,其中現在是最重要的,如果清楚的了解、掌握現在這一刻,那就已經包括了三世因果的現象。
否則追求、追問、探知過去和未來,除了增加困擾和浪費時間外,別無益處,既對現在無補,對未來也無益。現在有好運,一定在過去曾有好的業因;
現在有惡運,一定是由於過去所造的惡業;
未來的好運,一定是從過去的善業加上現在的努力;未來的惡運,一定是過去的惡業加上現在的懈怠和造惡。
命運掌握在自己的過去、現在和未來,但基於個人現在的善惡與勤惰,惡運可以改變,好運也會消失。」(節錄自聖嚴法師所著《學佛群疑》中《如何使人相信因果》一文)
因此,不要再去在意過去所造,最要緊的是把握現在所擁有的,運用現在所能奉獻的能力及智慧來對他人付出,如此,現在必能法喜充滿,未來也必定希望無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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