Q:

     我哥哥與嫂嫂最近吵著要離婚,媽媽感慨地宣稱這是他們夫妻應有的果報,並認為與兩人當初執意搬出去不與她住有關。

請問這真的能用因果報應來解釋嗎?

A:

     佛教的因果律是通看三世的,人,除了現在一生,已有過去的無量數生,尚有未來的無量數生,現在這一生,若將過去及未來的生命之流連貫起來看,實在還不及石火光影那樣的短促渺小。

善惡因果是貫通了三世漸次受報的,業力的大小輕重,便決定了受報的先後等次。今生的修善作惡,未必即生受報;

今生的禍福苦樂,未必是由於現世的因素;今生多半的遭遇,是由於往世業力的果報;今生的所作所為,多半尚待後世感報。再說,佛教所講的因果律,也不是像一般人所誤解的宿命論或定命論。

     佛教相信,唯有重大的業力不能轉變而被稱為定業之外,人是可以憑後天的努力而來改善先天的業因的。

比如前世只造了窮人的業因,今世果然也感生為窮人的業果,但是,生為窮人不要緊,只要自己肯努力,窮困的生活環境是可以改造的,這是將過去的因加上現世的因,綜合起來,就是當下的果。

所以,佛教的因果律,不是宿命論也不是定命論,而是不折不扣的努力論。佛教如果落於宿命論或定命論的泥沼,眾生成佛的理論,也就不能成立,既然一切命運都是前世決定了的,人生的修善,豈不等於白費?

   可見,佛教的因果定律,也是不離緣生法則的。從過去世的業因到現在世的業果,中間尚須加入許多的外緣,方能成為業果的事實,這些外緣,就是現世的努力與懈怠、作善與作惡。

正像一杯糖水的本質是甜的,假若加入了檸檬或咖啡,便會改變那杯糖水的味道一樣。

   總之,佛教的因果律是貫通過去、現在、未來的三世,而又連結過去、現在、未來三世的,現世承受先世的業因,成為現世的業果,現世的行為造作,既是後世的業因,也可加入先世的業因,成為現世的業果。

所以,因果的道理聽來簡單,說來並不簡單。(以上是節錄於聖嚴法師所著《正信的佛教》──佛教深信因果定律的正確性嗎?)

  對於你哥哥與嫂嫂要離婚的事,你們家人應以慈悲心、同情心來規勸,從旁協助他們,使他們能互相體諒與互相尊重,同時要視對方為人生道路中成長的菩薩伴侶,如此即可避免離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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